成都体育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细情况如下:
成都体育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培养目的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共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规范,遵纪守法,品德好,具备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学会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常识,具备革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与具备较强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可以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招生专业介绍及人数
我校有体育学、医学和文学三个学科门类的7个学术型专业及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28名,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
3、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我校并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共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低于40周岁(1971年8月31日将来出生者)。
4.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需要。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职员只准考试报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1、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职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的培养目的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需要的职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职员。
自考专升本生和互联网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4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考试报名。在校研究生考试报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赞同。
(四)我校是经教育部审定可以拓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我校规定数目的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25年十月25近日直接到考试报名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报考地址办理报名手续,且不能再参加统考。到2025年十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我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4、报名手续
报名包含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在线报名:考试报名202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在线报名方法。
1.在线报名日期:2025年十月十日31日天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日期为2025年9月25日至9月29日(天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考试报名需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地址与我校的网上公告需要报名,凡不按需要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不真实信息而导致不可以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在线报名填写考试报名信息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需要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管理软件知道其它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依据我们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考试报名职员,应按我校需要如实填写学习状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状况,尤其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考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状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4.国家根据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需要,一区包含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含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能再报名参加统考。不然,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考试报名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知道解放军及我校有关考试报名条件,遵守保密规定,根据规定填报考试报名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地址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交费和照相。
1.报考地址现场确认时间
2025年11月十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址
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在线报名编号,由报考地址员工进行核对。
自考专升本生和互联网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获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在线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考生办理考试报名手续缴纳考试报名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地址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5、考生考试报名资格审察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方位审察,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察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状况时,我校可扣留伪造证件。
6、初试
(一)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用期间不能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5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月7日下午外国语
1月8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法均为笔试。
(五)考试概要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1、英语2、俄语、日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概要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七)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能入场。初试交卷登场时间不能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登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登场后不能再进场续考,也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试报名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公告。
7、复试
(一)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察,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址、考试考哪几科及考试方法另行公告。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考试报名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法为笔试。
(五)我校根据差额120%的比率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部网址公示。
8、调剂
考试报名学术型和考试报名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状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需要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管理软件填写考试报名调剂志愿。
9、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在我校附属医院进行。我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25〕2号)的规定进行体检。
10、录取
我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常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与身体健康情况确定录起名字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校、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需要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赞同,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状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情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要紧内容和录取的要紧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状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以后升学和就业的要紧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考试报名;对紧急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状况公告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1、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落实就业去向,或根据培养合同就业。
十2、其他
(一)考生因考试报名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置。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没办法调取考生档案,导致考生不可以复试或没办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职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四)现役军人考试报名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我校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28-85096075